為勞動者配置勞動防護用品(勞保用品)是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、保障員工職業健康的關鍵環節。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,確保勞保用品的合規性、有效性與適用性。配置勞保用品時,需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核心方面:
1. 依法依規,識別需求:
企業應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職業病防治法》以及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的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》等法律法規,結合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安全生產風險(如機械傷害、粉塵、毒物、噪聲、高溫、電弧光等),進行系統性的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。在此基礎上,確定各崗位必須配備的勞保用品的種類、規格和防護等級,確保配置有據可依。
2. 保證質量,合規采購:
采購的勞保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(GB)或行業標準,具備“LA”標志(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認證)、“QS”標志或相應的產品合格證明。企業應選擇信譽良好、資質齊全的供應商,嚴禁采購和使用無證、假冒偽劣或已淘汰的產品。例如,用于涉及化學品作業的手套、防護服,其材質必須能有效抵抗特定化學品的滲透。
3. 按需配備,及時發放:
勞保用品的配置應遵循“崗位差異化”原則,針對不同工種、不同危險等級的實際需求進行配備。發放必須及時,特別是對于易損耗品(如防塵口罩濾棉、手套等),應建立定期發放和以舊換新制度。需考慮特殊情況,如為從事特定作業(如密閉空間、搶險救援)的人員配備特種防護裝備。
4. 培訓指導,正確使用:
發放勞保用品的必須對勞動者進行正確佩戴、使用、維護、保養和存儲的培訓與指導。許多事故源于不正確使用,例如安全帽不系下顎帶、防塵口罩佩戴不密合等。企業應確保勞動者了解用品的功能、局限性及更換周期,使其真正發揮防護作用。
5. 維護檢查,強制報廢:
企業應建立勞保用品的檢查、維護和報廢管理制度。定期檢查在用防護用品的完好性、有效性。對于達到使用期限、因損壞或性能下降無法保證安全防護效果的用品,必須立即強制報廢和更換,不得“帶病上崗”。例如,絕緣手套、安全繩等承重或絕緣用品需定期進行專業檢測。
6. 健全管理,明確責任:
企業應建立健全勞保用品的采購、驗收、保管、發放、使用、更換、報廢等全流程管理臺賬,做到賬物相符、責任到人。明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、采購部門及使用者的各自職責,將勞保用品的管理納入日常安全檢查和考核范圍。
特別注意事項:
企業需注意,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標準的勞保用品是法定義務,相關費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嫁給勞動者。勞保用品不能替代必要的工程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,它是在風險未能完全消除時的一道重要個人防線。
配置勞保用品絕非簡單的“發放物品”,而是一項系統性的安全管理工程。企業必須從法律法規遵從、風險精準評估、產品質量控制、員工行為培養及全過程管理等多個維度著手,才能真正筑起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堅實屏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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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2-30 07:21:38